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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?
作者:英淇律师事务所

很多要离婚的夫妻,都会存在这样一个误区,即“离婚损害赔偿和净身出户”混淆不清,所以,英淇婚姻律师团根据多年的诉讼经验为您解析。若您对出轨问题有相应的疑问,可点击(离婚后发现对方出轨,可要赔偿吗?)相关案例进行阅读。


损害赔偿,主要是从夫妻之间应相互忠诚、相互尊重、和睦等因素来衡量,特别是某些行为对夫妻一方的精神伤害,所以,下列一些情况,无过错的一方是可以申请损害赔偿的:
 

情形一:重婚的

法律重婚或事实重婚的,法律重婚比较好理解,即婚姻未解除,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;事实重婚是指婚姻未解除,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

情形二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

除重婚的情况外,夫妻一方与其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、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。

情形三、实施家庭暴力

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,以殴打、捆绑、禁闭、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、精神、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。

情形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虐待,是指故意折磨、摧残家庭成员,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侵害。虐待可能表现为积极的、作为的形式,也可能表现为消极的、不作为的形式;如打骂、恐吓、限制人身自由、不给饭吃、不给衣穿、患病不给治疗等。

遗弃,是指负有抚养
、赡养、扶养义务的一方,对需要抚养、赡养、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。遗弃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,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,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。

英淇婚姻律师提示

尊重是人与人相处的前提,而夫妻之间更应注意,所以,夫妻一方在遇到相应问题时,争吵、打骂等形式并不可取,而是应心平气和沟通存在的问题,通过沟通将问题消化,而避免带来身体及精神上的伤害,若沟通不畅或协商不成,建议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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