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对于遗产继承人的资格是有着一定顺序的,根据我国《继承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在上述顺序中还包含一些特殊主体,譬如:非婚生、养子女、继子女、养父母、养孙子女、丧偶儿媳、丧偶女婿等群体,这些特殊主体获得继承权,主要参考的因素主要包括是否履行相应的义务、是否具有抚养关系等,譬如养子女、继子女、养父母是否形成相互抚养关系,通常表现为是否生活在一起、是否为其生活提供了便利、是否担负起支付生活费的义务等情况;对于丧偶儿媳、丧偶女婿则是考虑是否进行了赡养老人的义务;养孙子女极为特殊,是指由其养祖父母直接收养为孙子女的情形。